巨魔之桥 - []
尼尔·盖曼 巨魔之桥
巨魔之桥
Troll Bridge
原著:尼尔•盖曼
译者:陈 灼
翻译时间:2005年5月10日~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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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年代初,在我三四岁时,他们扒了大部分铁轨,了结了乡村铁路服务。这就意味着我住的小镇成了除伦敦之外啥地方也去不了的终点站。
我最早的记忆是,十八个月大的时候,我妈妈在医院里生我妹妹,奶奶带我散步走到一个桥下,她在下面把我举起来让我看桥上冒着蒸汽,晃动着行驶的火车,活像一条黑色钢铁巨龙。
接下来几年里,最后几列蒸汽火车也消失了,和它们一起消失的是连接一村又一村,一镇又一镇的铁路网。
我不知道那些火车到哪儿去了,但在我7岁的时候,这些已经算是过去的事了。
我家住在镇外的一个老房子里,对面的田地既闲又荒。我好爬过栅栏,躺在一小片芦苇的荫凉下看书;我要是兴头上来了,也去田野另一边的空庄园附近冒险。那有个杂草丛生的观赏性池塘,池塘上有座很低的木桥。我那么多次闯进花园和林地,却从没见过看场子和护园子的人,但是我也从没试图进到庄园里面去,那简直是自找灾祸,反正我向来觉着所有老的空宅子都闹鬼。
这不等于我轻信、单纯,对所有黑暗和危险中的事情信以为真。这只是我小时候的信条而已:夜晚总是充满了飘来飘去,一身穿着黑衣服,饥饿难耐的鬼魂和巫婆。
反过来毫无疑问的是,白天是安全的。白天总是安全的。
一个典礼:在夏季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天,回家时,我把鞋子和袜子都脱了拿在手里,让我嫩嫩的粉红小脚走在铺着硬石头的乡间小道上。整个暑假,只有在受到强迫时,我才把鞋子穿上。直到九月份开学前我都能享受双脚自由带来的快乐。
在我7岁那年,夏季里又热又亮的一天,我在外散步,走到离家很远的地方,发现了一条穿过林地的小路。
我继续探索,路过窗户都被钉上木板封死了的庄园,穿过一片不熟悉的林子。我爬下一个陡峭的斜坡,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林荫道,这个新地方簇叶丛生,透过树叶的阳光斑驳着绿色和金色。我感觉自己来到了仙境。
一条小溪在路旁潺潺流过,一群又小又透明的小虾游戈其中。我抓了几只放在手心,看它们又蹦又跳哒。然后我放了它们。
我沿路漫步。这条路完全笔直,而且长满了短草。过了阵,我发现一些叫人害怕的石头,褐色紫色黑色的,起着泡,像是被熔化了的。 要是把它们拿起来凑近日光,你能看见彩虹里的所有颜色呢。我算准了它们都是些无价之宝,往口袋里塞满了这些石头。
我在这安静的金色、绿色走廊里走啊走,一个人影也没看见。
我不饿也不渴,我只是感到好奇,这条小路到底通向哪里。道路平坦,笔直向前,它自个儿一成不变,周围的风景却时有变化。起初,我走在一条峡谷的底部,长满绿草的斜坡在我身边延伸。后来,走着走着小路变得高过一切,我能看见四周的树梢,以及远处偶尔露出的房顶。我所走的小路笔直平坦,走过了峡谷走过了高原,走过了高原走过了峡谷。最后,在其中一个峡谷,我来到了那座桥。
由干净红砖所建的巨大桥身,拱曲在小路之上。在桥的两侧是顺着陡坡石筑的台阶,台阶尽头上,有个小木门。
看到一个人类造物的标志出现在我的小路上,我十分惊奇,以至于到如今我都觉得那是一个像火山一样的自然造物。在强烈的好奇心(在我自认为走了上百里路可能到了任何地方之后)驱使之下,我爬上石阶,穿过了那扇门。
我什么地方也不在。
桥上铺满了泥巴,两侧都是草场,我上来的这边是麦地;那边纯粹是草地。干泥地上留下了巨大的拖拉机车轮印。我光着脚从桥上小心走过,确定没有发出“提噗踏噗”声。
几里地外除了田野、小麦和树木什么也没有。
我随手摘了一棵麦穗,拔下甜甜的麦粒,用手指剥皮,用牙齿咀嚼,陷入沉思。
我意识到饿了,就回到石阶那儿走下去,走到废弃的铁道上。是时候该回家了。我没迷路,所要做的只不过是顺着路再回一趟家。
桥下有个巨魔在等着我。
“我是个巨魔,”他说到。然后他停顿了一下,有点不好意思地又加了一句,“巨大的巨,魔鬼的魔。”
他很大,他的头发够得着石拱顶。他差不多是透明的,我能模模糊糊的看见他身后的红砖绿树。我噩梦全成真也不过如此。他有凶狠的大牙齿,专门撕肉的长爪子,长满粗毛的双手。他的头发很长,有点像我妹妹塑料洋娃娃的,他的眼球向外鼓出。他赤裸着身体,阴茎垂在他两腿之间的洋娃娃头发形成的树丛里。
“我听到你了,杰克,”他低声细语,就好像微风吹过。“我听到,你“提噗踏噗”的走过我的桥。现在我要吃了你的命。”
我只有7岁,还是白天,我不记得当时是不是很害怕。孩子们发现自己亲身面对童话里才有的家伙往往很棒,但前提是他们都装备得好好的对付它们。
“别吃我,”我对巨魔说。我穿着有条纹的棕色T恤,棕色的灯芯绒裤子。我的头发也是棕色的,我掉了一颗门牙。我学着吹口哨,但还没学成。
“我要吃你的命,杰克,”巨魔说。
我盯着巨魔的脸。“我大姐很快就要从这条路上来了,”我骗他道,“她比我好吃得多。你吃她好了。”
巨魔嗅了嗅空气,笑了。“你是一个人,”他说。“这路上没别人。什么人也没有。”然后他弯下腰,用手指从我头顶挥过,感觉就像蝴蝶翅膀扇在脸上——有点像老友的抚摸。接着,他嗅了嗅手指,摇了摇大头。“你没有大姐。你只有个小妹,她今天在朋友那儿。”
“你光凭闻闻就能闻出来?”我惊讶地问。
“巨魔闻得到彩虹,巨魔闻得到星星,”他有点伤感的小声说到。“巨魔能在你出生前就闻出你的美梦。靠近点,我好吃了你的命。”
“在我兜里有珍贵的石头,”我告诉巨魔。“你看。拿它们换我吧。”我把先前捡到的火山岩宝石拿给他看。
“煤渣,”巨魔说。“蒸汽火车丢掉的垃圾。毫无用处。”
他张大了嘴,露出尖利的牙齿,一股泥土和树叶的气味扑面而来。“吃掉你,就现在。”
对我来说,他越来越清晰,变得真实,外面的世界却越来越模糊,开始褪色。
“等等。”我用脚踩进桥下的湿土里,扭动脚趾,紧紧抠住真实世界。我盯着巨魔的大眼。“你不想吃我的命。现在不想。我,我才7岁。我还没活够。我还有没读过的书。我还从来没坐过飞机。我还没学会吹口哨呢,真的不会。你为啥不放我走?等我大了点,老了点,多长了点肉,我会回来的。”
巨魔瞪着照明灯似的大眼瞅着我。
他点头了。
“等你回来的时候,再说,”他这么说。笑了。
我转身沿着曾是铁路线,笔直、安静的小路往回走。
过了一会儿,我开始撒腿跑。
我在闪着绿光的老铁路线上狂奔,气喘吁吁,直到感觉胸膜一阵刺痛,像针扎一样。我捂着腰,蹒跚到家。
* * *
我一天一天长大,田野一天一天减少。随着那些以野花儿和老作家命名的道路,房子一个接一个,一排接一排的矗立起来。我家那又老又破的维多利亚式老宅,卖掉后被拆,新房子覆盖了花园。
他们到处建房。
我有一次甚至在曾经熟悉每寸土地的两块田地,现在是片住宅区的地方迷了路。不过我也不是特别在意那些田地都到哪儿去了。老庄园的房子被一家跨国公司买下,原先的地方盖满了更多房子。
我有八年没回过那条老铁路线,当我再去的时候,就不是一个人了。
我15岁了,这些年来更换过两所学校。她名叫罗伊丝,她是我的初恋。
我爱她灰色的双眼,我爱她美妙的浅棕色头发,我爱她走起路来像刚学会走路的小山羊那样摇摇摆摆(抱歉)。13岁时看到她在嚼口香糖,我就像从桥上往下跳以求一死那样的爱上了她。
爱上罗伊丝的主要问题在于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而且我们从没两人单独外出过。
我从未告诉她我爱她,甚至我喜欢她。我们是哥们。
那天晚上我在她家,我们坐在屋子里听斯丹格勒的第一张唱片《大老鼠》。那是朋克的开始,所有事情看起来都很兴奋,都很有可能,在音乐里和在所有事情里一样,都无穷无尽。最后到了我回家的时候,她决定送送我。我们拉着手,两小无猜,漫步在从她家到我家的十分钟路程上。
月光明亮,世界清晰,色彩单调,夜晚如此温暖。
到了我家,看见屋子里的光,我们站在车道上,仍在谈着我发动的乐队,没有进去的意思。
接着我决定再送她回家,于是我们又往她家走。
她告诉我她和妹妹之间的斗争,因为她妹妹偷了她的化妆品和香水。罗伊丝怀疑她妹妹和别的男孩已经发生过性关系了。罗伊丝是处子,我们俩都是。
我们站在她家门外的马路上,在纳光街灯的黄晕下,我们互相凝视着对方的发黑的嘴唇和浅黄的脸颊。
我们咧嘴笑了。
于是我们继续散步,专拣安静和空荡的路走。在某个新住宅区,有条小路会把人引入树林,我们上路了。
这条路笔直幽黑,远处房子里透出的微光如同地上的星星,月光也给了我们足够的光线。我们就害怕过一回,有什么东西仿佛在我们前头嗅来嗅去。我们靠近了点看,原来是只獾,虚惊一场后我们又抱又笑,继续前进。
我们一路上尽说些关于做梦发呆之类的废话。
我一路上都想亲她嘴唇,摸她乳房,也许还想把手放到她的腿中央。
我总算发现了一个机会。我们刚好走到一座拱桥的下方,停了下来,我把身体压向她,她把嘴唇挤向我。
接着她就变得又冷又硬,动弹不得。
“哈罗,”巨魔在说话。
我离开罗伊丝。桥底很黑,但巨魔的身影填满了黑暗。
“我冰冻了她,”巨魔说,“这样我们就能谈谈了。现在,我要吃了你的命。”
我心脏狂跳,我能感觉到自己在发抖。
“不要。”
“你说你会回来找我,现在你回来了。你学会吹口哨了么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蛮好。我却一直不行。”他一边吸气,一边点头。“我很高兴,你长大了,变得成熟了。能吃得更多了,吃起来更饱了。”
我拽着紧绷绷的僵尸罗伊丝,把她推到面前。“别吃我。我不想死。吃她好了。我打赌她比我好吃。她比我大两个月呢。你干吗不吃她?”
巨魔不作声。
他从脚趾到头顶的在闻她,嗅她的双脚,嗅她的胯下,嗅她的胸部,还嗅她的头发。
然后,他看着我。
“她是一个无辜的人,”它说到。“你不是。我不想吃她,我想吃你。”
我走出桥底,面朝夜空中的群星。
“但是我还没有许多事情没做过,”我说,有点自言自语。“我是说,我还从没做过。我没做过爱。我也没去过美国。我还没有……”我停了停。“我什么也没做过。还没做过。”
巨魔没说话。
“我会回来找你的。等我大点。”
巨魔没说话。
“我会回来的,真的。”
“回来找我?”罗伊斯说。“为什么?你要去哪儿?”
我转过身来,巨魔已经不见了,我原来以为爱着的姑娘独自站在桥底的阴影中。
“我们回家吧,”我对她说。“走吧。”
我们往回走,路上再也没说半个字。
她后来和我那个乐队的鼓手一起走了,再后来,嫁了什么人。在她结婚后,我们在一列火车上见过一次面,她问我是否记得那晚。
我说我记得。
“那天晚上,我真的好喜欢你,杰克。”她对我说。“我以为你会吻我。我以为你会继续约我。我想我会答应的,如果你这么做。”
“但我没有。”
“是啊,”她说。“你没有。”她的头发剪得很短。短发并不适合她。
之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她。挂着紧绷的笑容,衣着光鲜的妇人不是我曾经爱着的女孩,和她说话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。
我搬去了伦敦,又过了些年,我又搬了回来,回来的地方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小镇,没有田地,没有农场,也没有碎石小路。于是我尽快搬走,搬到离大路十里之遥的一个小村子。
我举家搬迁——这会儿我已经结婚,有了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,搬到一个有很多年历史的老房子里,以前是个火车站。
我日益老去。某天我发现了一根白发,某天我听到了自己说话的回音,我意识到自己的嗓音很像爸爸。
我在伦敦一家大唱片公司上班,做艺人经纪工作。大部分日子里我都是白天赶火车去伦敦,晚上回家。
* 在伦敦我必须忍受少许单调,如果你负责检验的乐队半夜还没上台排练,实在是很难沟通。但这也意味着,要是我愿意的话,大可偷懒了事,我也正是这么做的。
*我想埃莉洛拉——我本应早点提到她,我妻子——并不知道别的女人,但当我有一年冬天去纽约进行两周的短期旅游,回家后发现家里空空荡荡,冷冷清清。
她留下一封信函,而不是一张便笺。这封信足有十五页长,字都写得秀丽端庄,拼得正确无误。还有附言:你真的不爱我。你从来没爱过我。
我穿上一件厚大衣,离开屋子,眩晕阵阵,麻木地走路。
地上没有白雪,只有黑霜,脚下的落叶吱吱作响。光秃秃的树木幽黑的枝丫,直指向冬天那冷硬的灰色天空。
我顺着公路走,往返于伦敦和小村之间的汽车从身边经过。有一次我被藏在大堆褐色树叶中的树枝划破了裤子,割伤了大腿。
我走到了下一个村子。公路右前方有条小河,河边还有一条我从没见过的小道。我沿着小道前行,盯着有几分上冻的河面。河水汩汩,一路欢唱,飞流激溅。
小道笔直地穿过田野,覆满野草。
我在路边发现块露出一半的石头。把它捡了起来,掸去泥土。这是一个紫色熔渣,泛着奇异的七彩光芒。我把它放进大衣口袋,一路上都握着,这让我感到温暖和安心。
小河蜿蜒,穿过田野,我默默地走着。
在我看见河堤上那些又新又小又方的房子之前,已经走了一个钟头。
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座桥,于是我明白,又来到了老铁路线上,我是从另一个方向来到桥下。
桥底都是些乱涂乱画:“操!”“巴瑞爱苏珊”以及无所不在的民族阵线缩写“NF”。
我站在红砖桥的拱底下,站在冰淇凌包装纸和破袋子中,站在一只只黑糊糊用过的避孕套之间,看着我在午后寒冷空气中呼出的水汽。
裤子里的血迹已经干了。
汽车从我头顶的桥面驶过,我听到其中一辆传来的响亮广播声。
“哈罗?”我轻轻的,有点尴尬的说,感到有点傻。“哈罗?”
没有回音,只有吹过破口袋和树叶的风沙沙作响。
“我回来了。我说过我会的,我回来了。哈罗?”
一片寂静。
我开始哭,在桥下愚蠢地,默默地呜咽。
一只手碰了碰我的脸,我向上看去。
“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。”巨魔说到。
他现在跟我一样高,其它方面没什么变化,长长的洋娃娃头发还是乱蓬蓬的夹杂着树叶,他的双眼宽大而寂寞。
我耸了耸肩,用大衣袖子擦了擦脸。“我回来了。”
三个小孩从桥面上大呼小叫的跑了过去。
“我是一个巨魔,”他用一种又低又怕的语调轻声说。“巨大的巨,魔鬼的魔。”
他在发抖。
我举起手,把它那巨大的爪子放在手心。我对他微笑。“没关系。”我告诉他。“说真的,没关系。”
巨魔点了点头。
他把我推倒在地,推倒在树叶、包装袋和避孕套上,低下身来靠近我。然后他抬起头,张开大嘴,开始用他的尖牙吃我的命。
* * *
巨魔完事之后,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。他把手伸进大衣口袋,拿出一个起泡的煤渣。
他把那玩意递给我。
“这是你的,”巨魔说。
我看着他:舒舒服服,轻轻松松的穿着我的命,就像穿了许多年似的。我从他手里接过煤渣,嗅了嗅。我可以闻出很久以前那列把它扔下的火车,我用长满毛的手紧紧攥着它。
“谢谢你,”我说。
“祝你好运,”巨魔说。
“耶。好吧。你也是。”
巨魔露齿而笑,笑容来自我的脸。
他转身离开我,朝着村子,沿着我来的路返回,回到我早上离开的那空荡荡的房子,边走边吹着口哨。
从此以后我就一直在这儿,隐藏,等待。和桥成为一体。
我在阴影里看着人来人往,溜狗、聊天,做做人们该做的事。有时候人们在我的桥底停留,或站着,或小便,或做爱。而我就这么看着他们,什么也不说,他们也永远看不见我。
巨大的巨,魔鬼的魔。
我就这么一直在这儿,在拱桥之下的黑暗中。我能听见外面,你们所有提噗塔噗,提噗塔噗地走过桥上的声音。
噢,是啊,我能听见你们。
但我不会出来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译后记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了解当代科幻、奇幻、美国漫画中任何一个领域的人,都不会对尼尔•盖曼的大名感到陌生。我对以上三个领域都谈不上了解,对于作家本人的作品,最中意的也并非《美国众神》等小说,而是那篇好玩的《金鱼两条换老爸》的搞笑漫画。我觉得尼尔心里总是有一份童心。前两天我的工作没了,在家里闲着,和selkie兄谈起奇幻小说翻译的事,自己不由感慨,从2000年开始迷恋和创作奇幻小说以来,居然到现在都没动手翻译过一篇。承蒙selkie兄鼓励,我便愉快的将他所称的这篇“文字简单”的尼尔•盖曼作品翻译了下来。
我首先声情并茂的朗读了一遍。看完之后我老是觉得这篇小说似曾相识,和“魔鬼”交换角色,以及其中隐隐包含的人生喻义就像文中提到的那条小溪,把清凉的水流注入我的心田。但是我没有立即开始翻译,我进入了wOw,开始帮露娜剥皮。直到第二天下午,才开始动手,第一次将英文奇幻小说翻译成中文。这篇小说文字上十分容易,高中英语水平绝对可以读得通,但是它那股莫名的忧郁气氛,以及作者时而置身事外,时而代入感情的高超叙事技巧,想通过翻译来确切的还原出来,的确有一定难度。
本文在翻译过程中,得到了darkmage大人的帮助,因此弄清了“trip-trap”是一个拟声词这一事实,在此表示感谢:)
